| 各区房管局、苏州工业园区国土房产局: 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于 5月 6日至 5月 9日组织开展了“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和长效管理督查工作,其中对我市部分住宅小区进行了暗访抽查,发现了大量不达标问题:一是物业服务工作人员没有挂牌上岗和统一着装;二是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服务承诺没有上墙公开;三是有些小区长期没有物业管理和存在车库住人的现象。 为此,市局要求各区房管局举一反三,加强对所辖区内各住宅小区的日常巡查,对第一、第二个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的督查整改。对有些小区长期没有物业管理和车库住人的问题,请将情况报告所在区政府,在各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落实整改。整改情况请于 6月 20日前上报市局物业管理处。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 主题词: 文明城市 长效管理 通知 | | 抄送: | 市创建办 | | | 苏州市房产管理局办公室 | 2009 年 5 月 31 日 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