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 月下旬,高新区房管局组织全区物业企业(住宅项目)负责人观摩了名城花园、时代花园、苏州市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三个物业服务管理示范区,重点对“小区物业服务事务公开公示栏、物业服务档案资料室、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保洁绿化、从业人员接待服务”等五个方面依照合同约定进行服务的要求和过程进行了统一规范,明年起将在全区全面推广。 为维护广大业主利益,保持全区住宅小区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房管局依据《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在年初开展了“住宅区物业服务规范化示范小区建设”活动,指导“示范小区”按照相关要求和约定,将“《条例》、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标准、收费标准要求(含有偿、无偿、延伸服务)、小区主要从业人员情况及分工、业主委员会备案表”等小区物业服务主要事务在小区明显部位公开公示,并且所有服务过程全部现场记录,隔月按《标准》规定的三类六项三十五个服务管理内容整理成台帐后进入资料室存放,使全体业主能及时全面了解相关事务信息和法律权利、义务责任,确保达到“质价相符”和“明明白白”消费的法律要求。 |